这里面有个度的问题,不可否认,刀郎也翻唱别人的歌,但是却是经过再创作,感觉味道都变了,并且没有频繁商演,根据不告不理的规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降央卓玛把刀郎的歌都快唱成自已的了,大量的商演,赚了大把的钱,你说刀郎能不告她吗?侵权都侵的理直气壮。汪峰的歌不也被侵权吗?那个草根明星没有歌唱,不也就销声匿迹了吗?这个世界有种不劳而获的陋习和思想太严重。
刀郎都是音乐版权惹的祸,《西海情歌》刀郎的要会员,降央卓玛唱的不要。我现在就听降央卓玛的,听着很好,都快忘记刀郎了。
刀郎我也是听降央卓玛演唱,才喜欢上西海情歌,才知道了刀朗,我认为这是好事,卓玛以她独特的歌喉,征服了很多听众,也是在替刀朗扩大影响。互为映衬,不好吗?
刀郎降央卓玛在唱别人歌曲之前,应该首先声明原唱原创者是谁?这是对原创者的最起码的尊重。观众一叫好,她在台上就飘了,没有作者做得好,唱的再好也白搭!
降央卓玛令人唏嘘,我是先听的降央卓玛的版本。先去为主吧,觉得这首歌降央卓玛唱的更好。刀郎唱的仿佛是自己的故事唱给自己听。降央的唱的好像是别人的故事,唱给天地听,很多藏族歌曲都有这个感觉。但是这件事我支持刀郎。版权费该给必须给的。这是常识了。希望尽快解决。刀郎并没狮子大开口就要了十万。说明人家要的主要还是态度。每唱一次给人家一次钱,包括翻唱的其他歌曲也一样,这是应该的。降央的经纪人肯定明白这道理,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