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部署,按照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经民主推荐、逐级审核把关,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全国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我省47名先进个人和36个先进集体作为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拟推荐对象。为了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月12日至18日。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1月18日18:00前实名并通过来电、来访、来信(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将有关情况实事求是地向省功勋荣誉表彰办、省扶贫开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1.省功勋荣誉表彰办
联系-
2.省扶贫开发局
联系-、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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