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方案》,市人才办牵头相关部门开展了海东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海东市优秀人才申报、初评、征求意见等工作。经年11月29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初审,市委第70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海东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海东市优秀人才拟表彰单位和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单位、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向市人才办实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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