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7日讯(本网记者)近日有市民发现,在疫情通报发布中使用“黄岛区”这一名称,是否符合规范,还是与“西海岸新区”两个名称都可使用。
对此,西海岸新区公众投诉受理处置指挥中心发布了答复信息: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青岛市黄岛区、县级胶南市,设立新的青岛市黄岛区。年6月,国务院批复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目前存在青岛市黄岛区和青岛西海岸新区两个名称,其中黄岛区为行政区划名称,西海岸新区为国家级新区名称。
(来源:政府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