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歌曲有种很神秘的力量吸引着喜欢这种风格的歌迷,旦增尼玛,达瓦卓玛,韩红等等不仅唱功一流声音传递出来的感情更是直逼人心。近几年还有一位藏族歌手深受听众们喜爱,她就是降央卓玛。降央卓玛的嗓音特别独特,让人听一次就印象十分深刻,但降央卓玛演唱的歌曲似乎都是翻唱,虽然降央卓玛的唱功了然,但原创歌手却不在意她到底唱的如何,只在意她是否侵权。
近日,刀郎就把降央卓玛给告了!刀郎的经典代表作有很多,《年第一场雪》、《西海情歌》等等。正因为刀郎独特的风格跟经典的曲风,就被很多商业歌手模仿过,不仅模仿他的歌,还模仿他的样子捞钱。这些刀郎都忍了,但这次告降央卓玛据透露刀郎竟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据悉,降央卓玛多次频繁的在商业演唱会上翻唱刀郎的许多经典歌曲,并且未付给刀郎任何报酬。不少人都认为《西海情歌》、《手心里的温柔》都是降央卓玛的作品,却没想到原创是刀郎。最后刀郎便提出诉讼,并且要求降央卓玛停止对他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以及要求赔偿10万元。随后降央卓玛方也在法庭上回复都是主办方让唱的,这波小学生般的甩锅操作也是逗笑网友。
《西海情歌》的背景其实很深情,是刀郎听完了瑛和勇儿的感人故事,内心被深深打动,才专门为他们俩创作的这首歌。刀郎对自己创作出来的作品也像孩子一样珍惜,呵护。刀郎的维权也是没错的,毕竟翻唱跟商业翻唱不是一个性质。许多网友认为歌曲创作出来就是让人唱的,别人不传唱别人怎么知道是你的歌呢?虽然道理没错,但网友们漏掉了一个细节,翻唱应该得到同意和尊重,擅自拿去商演赚钱并且还是以明星的身份更是不应该。
近几年国家对版权问题越来越重视,而法律的普及显然并没有到位。以至于大家认为某些东西就是应该的,你收钱就是吃相难看。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收取一定的创作费用更是合理的。
就拿之前林俊杰认为一首歌曲收取3元没问题的事件说,现在听歌app几乎都是会员制,前几年出的电子专辑更是让大家重视起了版权问题,但林俊杰言论一出为什么有那么多网友抵制呢?一首歌3元真的贵吗?明星们的创作都是用爱发电的吗?
当然《庆余年》就是个反向例子,凭着高热度高流量就开始“虾条”当黄金卖,本来稳妥的会员提前看,硬是又给搞出来一套超前点播的付费服务,50元能多看6集。这波双重收费着实惹怒了网友,随后不知道何缘由导致的片源泄露也让利益方损失惨重,连主演都出来呼吁抵制盗版,但卖黄金在前,观众们并不买账。
不论是娱乐圈内还是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创作都有价值,每个人也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不仅是规矩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底线,拿别人的东西用于商业用途,跟小时候考试抄别人试卷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小时候都懂得道理长大却要以身犯险呢?希望艺人们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观众们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道德绑架跟网络暴力其实都是无形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