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近2200万户城镇家庭受益于实物住房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5日介绍说,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近2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物住房保障受益户数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比例达到9.4%,还有近400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在此间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姜伟新报告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 据姜伟新介绍,按照中央的决定,从1998年开始对城镇住房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了城镇住房的发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98年的18.7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31.6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全国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30万套,基本建成11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了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对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姜伟新坦承,住房保障工作任务仍很艰巨。据调查,到2010年底,我国仍有20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不成套,设施简陋。其中1000多万户居住在棚户区中。另外,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常住外来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也比较突出。( 杜宇 周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