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家医院白癜风治得好 http://baidianfeng.39.net/bdfcs/zhiliao/作者:青岛特价租房近日,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发布部分地块控规优化调整社会公示。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市民广场东、安子居住片区、卓亭广场西北、天一畔城小区等幼儿园建设用地。
控规优化修改内容:
(1)将XHA-02-06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R22(15班幼儿园),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m。配建不少于70个对外开放的社会公共停车位。停
车配建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配建。结合下步修规方案完善日照分析。
(2)将XHA-07-01、XHA-07-02地块重新划分,XHA-07-01地块,1.11ha,R22,将现状9班珠江路幼儿园扩建为15班,容积率1.2,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根据修规方确定。XHA-07-02地块保留现状。将XHA-07-07地块由S41调整为R22(6班幼儿园),容积率1.
2,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根据修规方案确定。停车配建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结合下步修规方案完善日照分析。将XHA-01-20地块由S42调整为S41,原规划停车场移至01-19地块(配建不少于个社会停车位)。
(3)将XHA-02-23(1)地块划分为XHA-02-23
(4)、XHA-02-23(5)两个地块,其中XHA-02-23(4)地块,1.54ha,R22,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8m,建设不少于12班幼儿园,同时配建不少
于个社会停车位;XHA-02-23(5)两个地块,9.91haR2,容积率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m,同时配建床养老院。建议地块东西两侧分别于XHA-02-23(5)、XHA-02-23(3)地块内预留8m的弹性路网保障02-23(4)地块出入口设置,并与幼儿同步进行建设。停车配建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结合下步修规方案完善日照分析。
(4)将XHA-01-07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XHA-01-07a地块,84.9ha,配建幼儿园3所(各9班)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
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不变;XHA-01-07b地块,0.8ha,R22(9班幼儿园),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2m。停车配建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结合下步修规方案完善日照分析。
2、唐岛湾中心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
化修改内容:
XHA-03-01(1)地块北侧增加一条宽9m尽端路。将剩余用地划分为XHA-03-01(1)、XHA-03-01(3)两个地块。其中:XHA-03-01(1)地块,0.96ha,U13,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m,具体指标结合工艺确定;XHA-03-01(3)地块,0.42haB41,容积率0.4,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m,具体指标结合工艺确定。
3、临港西片区XHA单元辛安四号线以南、祁连山
路以西地块控规优化修改内容:将XHA-07-07地块容积率由0.8优化为1.0,其他
指标不变。
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要求。
4、临港东片区XHA单元控规优化修改内容:
(1)将XHA-01-25地块重新划分为XHA-01-25(16.56公顷)及XHA-01-25b(0.97公顷)地块。
(2)XHA-01-25地块容积率优化为1.5,绿地率15%,建筑密度35%,限高m。
(3)将边角地由S42优化为G1。
5、唐岛湾中心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XHA单元优化修改内容
(1)XHA单元将01-15、01-15(2)地块重新划分为四个地块,其中:01-15地块,7.54ha,R2,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0m,配建6班幼儿园;01-15(2)地
块,0.74ha,R2,容积率2.8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01-15(3)地块0.59ha,A6,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m,床养老院;
01-15(4)地块,0.45ha,R22,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8m,9班幼儿园。同时,取消01-20地块内的床养老院,地块其他指标如下:用地面积11.41ha,R2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0m,配建6班幼儿园。
(2)XHA单元将04-07、04-08地块重新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04-08地块:0.51ha,S42(立体停车楼,配建服务设施和不少于个社会停车位;保留现状供热站,后期出让保证供热站出入口条件);04-07地块:1.97ha,A33(18班小学+9班幼儿园,结合操场等地下空间配建不少于个社会停车位),容积率1.2,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根据修规方案确定。将03-05、03-06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0.75ha,S42/A2/A4/A6,容积率3.0,建筑密度、地率、建筑限高根据修规方案确定。配建街办体育活动中心、街道综合文化站,床街办级养老院,结合地下配建不少于80个社会停车位。将03-05地块规划环卫工人休息处移至05-16地结合绿地配建。
6、唐岛湾中心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化修改内容:03-03地块西侧增加20m支路(与嘉陵江路交叉口仅能右进右出),03-02(5)地块西侧增加6m支路保证幼儿园出入口。将03-02(1)、(2)、(3)地块重新划分为6个地块,其中:03-02(1)地块:0.93ha,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03-02(2)地块:0.42ha,消防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0m(具体指标可根据实际工程需求进行调整);03-02(3)地块:1.34ha,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m;03-02(4)地块:0.63ha,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03-02(5)地块:0.92ha,文化/体育用地(A2:A4为38:62),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5%,建筑限高36m,结合地下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的中心农贸市场;03-02(6)地块:0.34ha,R22(6班幼儿园),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0m。与周边区域用地方案统筹布局,完善日照影响分析,保障规划指标的实施;地块内建筑布局及施工过程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的要求。
7、唐岛湾中心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
化修改内容:
将01-22、01-25、01-26地块重新划分:01-22地块,10.43ha,商住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m,配建9班幼儿园;01-22(1)地块,3.39ha,商住用地,商住比2
,容积率2.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配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25地块,5.11ha,商住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01-26地块,10.75ha,商住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配建6班幼儿园,床养老院。同时,结合现状内部道路预留弹性道路。建议结合下步修规方案完善日照影响分析和交通影响评价。
8、藏马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化修改内容:
(1)将XHA-04-0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商务设施用地(B2),用地面积2.15公顷,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2米。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要求。
(2)将XHA-01-02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调整为商务设施用地(B2),用地面积4.46公顷,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要求。
(3)优化调整原控规道路,将原XHA-06-04、XHA-06-05合并为一个地块,新XHA-06-04地块,文化设施用地(A2),用地面积2.75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5米,整体建筑形态应考虑与周边山体环境协调关系;新XHA-06-06地块,商业设施用地(B1),用地面积2.66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5米,整体建筑形态应考虑与周边山体环境协调关系。
(4)原XHA-05-07、XHA-05-08、XHA-05-11地块重新划分为三个地块:新XHA-05-07地块,由居住用地(R2)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面积0.55公顷;新XHA-05-08地块,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3.01公顷,容积率1.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7米,配建社区综合体、6班幼儿园;新XHA-05-11地块,由居住用地(R2)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面积0.51公顷。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要求。
9、大珠山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2单元优化修改内容:将原规划XHA2-01-04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82、绿地率调整为30%、建筑限高调整为35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原则上不小于6米、后退地块边界线原则上不小于5米,车行主出入口可沿北侧海湾路及南侧拥军路设置;
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相关规定。
10、朝阳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化修改内容:将原XHA-02-16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XHA-02-16-1地块为教育科研用地(A3),用地面积4.99ha,容积率1.95、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限高为米,用地内配建社区体育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XHA-02-16-2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60ha,容积率2.45、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限高为米。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相关规定。
11、朝阳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化修改内容:将XHA-01-14地块(R2)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XHA-01-14-1地块用地面积1.38公顷,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居住商业混合用地(R2/B1),容积率修改为1.
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40米,零售商业(兼容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居住为38:62;XHA-01-14-2地块面积6.94公顷,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均与原控规一致;修改后建筑后退道路绿化带及地块界线原则上不小于5米,车行主出入口沿东侧道路设置;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相关规定。
12、朝阳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化修改内容:将原XHA-01-03、XHA-01-04、XHA-01-05地块重新划分:新XHA-01-03地块,用地性质由加油加气站用地(B41)修改为旅馆用地(B14),用地面积由0.60ha修改为0.63ha,容积率由1.5修改为3.5,建筑密度由35%修改为40%,绿地率25%不变,建筑限高由20米修改为米;新XHA-01-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站场用地(S41),用地面积由0.16ha修改为0.22ha;新XHA-01-05地块,用地性质由科研用地(A35)修改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用地面积由0.58ha修改为0.49ha,容积率由3.5修改为1.0,建筑密度由40%修改为35%,绿地率25%不变,建筑限高由米修改为20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原则上不小于5米、后退地块边界线原则上不小于6米。车行主出入口可沿东侧山海路及南侧珠光路设置。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相关规定。
13、信息谷片区XHA单元优化修改内容:原XHA-01-09地块划分为两地块:新01-09(a)地块: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78ha,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同意按照调整后指标先行出具规划条件。新01-09(b)地块: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61ha,容积率1.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相关规定。
14、宝山镇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化修改内容:将XHA单元规划福田二路(滨河东路-保罗路中间路段)向南偏移24米。XHA-09-15地块用地面积由6.4
2公顷调整为6.96公顷,地块容积率≥1.5,其他控制指标不变。
15、董家口港西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
化修改内容:
取消产业三路(钢厂西路至信阳东路中间路段)。XHA-02-12、XHA-02-13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用地面积增加2.22公顷,其他控制指标不变。
16、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化修改内容:调整潮汐路走向,增加潮汐路位于中心路与将军台路路段;取消潮汐二路。XHA-03-08地块(面积4.73ha)调整为XHA-03-
08-a地块(面积1.59ha)、XHA-03-08-b地块(面积2.35ha)两个地块,其他控制指标不变;
其他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不变。
17、核心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7单元优化修改边界调整:在满足医疗和养老项目24亩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保留XHA7-03-30地块的部分文化用地,将XHA7-03-28、XHA7-03-29、XHA7-03-30地块合并并重新划分为三个地块: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各0.8公顷,文化设施用地0.24公顷;XHA7-03-36、XHA7-03-37地块边界微调。
指标调整:XHA7-03-28地块由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提高;XHA7-03-29地块仍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容积率提高;原XHA7-03-36地块用地性质不变,容积率降低,地块内配建1处15班幼托,调整后减少的绿化带用地已在长安路片区统筹解决。
18、核心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单元优化修改将XHA2-01-19、20地块(养老和文化用地)合并调整为中小学用地(24班);将XHA2-01-08地块(中小学用地,24班)划分为XHA2-01-08(a)、XHA2-01-08(b)两个地块(养老和文化用地),XHA2-01-09地块边界进行微调。
指标调整:容积率进行微调,符合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的开发建设需求
停车配建及社区级公服设施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
19、核心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9单元优化修改(1)将XHA9-02-02、03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XHA9-02-02。合并后地块性质调整为居住商务混合用地,居住、商务比5:5,地块容积率6.6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1%,建筑限高米。停车配建及社区级公服设施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
(2)将XHA9-02-10地块由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配建1处6班幼托(0.45公顷)和1处27班九年一贯制(2.87公顷)。容积率0.8,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停车配建及社区级公服设施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
20、古镇口湾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优化修改用地性质调整:XHA-03-06地块由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地块指标调整:地块容积率由1.2调整为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调整为36米。商住比3∶7。
停车配建及社区级公服设施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
21、古镇口湾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单元优化修改XHA-01-01、02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由1.2调整为1.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8米。
XHA-04-04地块调整:
①边界调整,南北两个地块边界线重新划分;
②用地性质调整,由行政办公和商业用地分别调整为科研用地;
③指标调整,原容积率1.2和1.0,调整后地块指标2.5、1.0。
停车配建及社区级公服设施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
22、海青镇驻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单元优化修改将XHA-01-47地块由商业设施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调整后,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5,绿地率15%,建筑密度35-65%,建筑限高30米,建筑高度控制可根据修规方案及实际工艺需求进行调整。将XHA-02-11地块由商住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调整后,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5,绿地率15%,建筑密度35-65%,建筑限高30米,建筑高度控制可根据修规方案及
实际工艺需求进行调整。停车配建及社区级公服设施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
23、青岛西海岸朝阳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单元优化修改XHA-01-03地块调整为XHA-01-03-1、XHA-01-03-2两个地块,XHA-01-07地块调整为XHA-01-07-1、XHA-01-07-2两个地块。具体指标如下:
24、青岛西海岸新区宝山镇驻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HA单元优化修改
瓦韩路道路线型调整,路北侧工业用地面积相应扩大,路南侧各类用地面积相应缩小,其他建设指标不做调整,具体面积指标调整见下表: